⒈ 唐宋時(shí)替官府收稅,并領(lǐng)取薪俸的富戶。
引《資治通鑒·后周世宗顯德五年》:“﹝十一月﹞丙戌,詔凡諸色課戶及俸戶,并勒歸州縣?!?br/>胡三省注:“唐又薄斂一歲稅,以高戶主之,月收息給俸,此所謂俸戶也?!?br/>宋曾鞏《本朝政要策·俸祿》:“太祖哀憐元元之困,而患吏之煩擾,欲高吏之行以便民,於是定俸戶之制,脩益俸之令?!?/span>
別人正在搜
騰訊云 新老同享118元/年 2核2G4M300G月流量
阿里云 新老同享99元/年 2核2G3M帶寬不限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