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亦作“梧榎”。 榎,同“檟”。梧桐與山楸。兩者皆良木,故以并稱,比喻良材。
引《孟子·告子上》:“今有場師,舍其梧檟,養(yǎng)其樲棘,則為賤場師焉?!?br/>孫奭疏:“梧,桐也;檟,山楸也;樲棘,小酸棗也。梧檟可以為琴瑟材,是良木;小酸棗,無用之才也,是賤木也。”
《淮南子·修務訓》:“木熙者舉梧檟,據(jù)句枉?!?br/>明焦竑《焦氏筆乘·知天說》:“梧檟培矣,而荊棘亦滋也;參蓍產(chǎn)矣,而烏附亦植也?!?/span>
⒉ 喻人才。
引宋曾鞏《送程公辟使江西》詩:“云裘數(shù)曲秀蘭蕙,鳳蓋相摩擢梧榎?!?br/>清葆光子《物妖志·柳》:“及其南柯夢后,衰草荒榛,寒煙暮雨,同一邱耳,孰分與梧檟之樲棘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