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二二六年)分全國為三十六郡。
⒈ 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二二六年)分全國為三十六郡。
引《史記·秦始皇本紀(jì)》:“﹝二十六年﹞分天下以為三十六郡?!?br/>裴駰集解:“三十六郡者, 三川、河?xùn)|、南陽、南郡、九江、鄣郡、會稽、潁川、碭郡、泗水、薛郡、東郡、瑯邪、齊郡、上谷、漁陽、右北平、遼西、遼東、代郡、鉅鹿、邯鄲、上黨、太原、云中、九原、雁門、上郡、隴西、北地、漢中、巴郡、蜀郡、黔中、長沙凡三十五,與內(nèi)史為三十六郡?!?br/>清姚鼐《復(fù)談孝廉書》:“按《秦始皇紀(jì)》,分天下為三十六郡在其二十六年,迄三十三年,略取陸梁地為桂林、象郡、南海,是已為三十九郡。至秦亡時,或更有分合,不知凡若干郡也?!?/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