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方田周圍取土修筑的埂壩和繞田溝渠合成的道路與灌溉系統(tǒng)。參閱郭沫若《中國史稿》第二編第三章第二節(jié)。
引《左傳·定公四年》:“是使之職事于魯,以昭周公之明德。分之土田陪敦、祝、宗、卜、史,備物、典策,官司、彝器?!?br/>楊伯峻注:“土田陪敦即《詩·魯頌·閟宮》‘乃命魯公,俾侯于東,錫之山川,土田附庸’之‘土田附庸’,亦即《召伯虎簋》之‘僕墉土田’。附庸,或謂即《孟子·萬章下》‘不能五十里,不達(dá)於天子,附於諸侯,曰附庸’之附庸。”
古代封建制度下,增封諸侯的土地稱為「陪敦」。引申有裨補(bǔ)的意思。《左傳.定公四年》:「分之土田陪敦、祝、宗、卜、史,備物、典策……。」?jié)h.毛亨.傳:「陪,增也;敦,厚也。」唐.孔穎達(dá).正義:「言既封為大國,地方五百里,又分以土田更增彼寬厚為七百里也。」也作「培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