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古代以十干配五行,丙丁屬火,因稱火為“丙丁”。
引《呂氏春秋·孟夏》:“其日丙丁?!?br/>高誘注:“丙丁,火日也?!?br/>宋蘇軾《思無邪齋贊》:“化以丙丁,滋以河車?!?br/>《兒女英雄傳》第四十回:“餘不多及,閲后乞付丙丁?!?br/>姚雪垠《李自成》第三卷第二八章:“朕已再三囑咐,每次給卿手諭,看后即付丙丁。卿萬勿稍有疏忽!”
⒉ 代詞。猶言某某。 《魏書·宋世景傳》:“嘗有一吏,休滿還郡,食人雞豚;又有一干,受人一帽,又食二雞。
引世景叱之曰,汝何敢食甲乙雞豚,取丙丁之帽?吏干叩頭伏罪?!?/span>
火日。丙丁于五行屬火,故俗稱火為「丙」或「丙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