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守喪期滿除服。闋,終了。
引漢蔡邕《貞節(jié)先生陳留范史云銘》:“舉孝廉,除郎中君萊蕪長(zhǎng),未出京師,喪母行服。故事,服闋后還郎中君?!?br/>《舊唐書·王丘傳》:“丁父憂去職,服闋,拜右散騎常侍,仍知制誥。”
金董解元《西廂記諸宮調(diào)》卷八:“如今服闋也,卻序舊婚姻。”
清戴名世《詹烈婦傳》:“大功病且死,與父母訣曰:‘兒不孝,不能長(zhǎng)事父母,新婦服闋即嫁之?!?br/>洪深《馮大少爺·電影故事》:“生服闋后,舉家移居海上,居室服用,務(wù)極華侈。”
三年守喪期滿除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