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佛教徒犧牲自己的肉體,以表示佛法的大慈大悲的精神。后亦用于為國家、人民和正義事業(yè)而犧牲自己。
參見:舍身
(好工具)⒈ 佛教徒為宣揚佛法,或為布施寺院,自作苦行,謂之“捨身”。六朝時此風(fēng)最盛。
引《梁書·武帝紀(jì)下》:“大通元年……三月辛未,輿駕幸同泰寺捨身。”
《隋書·五行志上》:“是時帝崇尚佛道……數(shù)詣同泰寺,捨身為奴,令王公已下贖之?!?br/>宋陶穀《清異錄·圓通居士》:“比丘海光住廬山石虎菴,夜夢人長清瘦而斑衣,言捨身為菴中供養(yǎng)具?!?br/>清富察敦崇《燕京歲時記·城隍出巡》:“出巡之時,皆以八人肩輿,舁藤像而行。有捨身為馬僮者,有捨身為打扇者?!?/span>
⒉ 犧牲自己。
引明葉憲祖《鸞鎞記·秉操》:“我魚惠蘭,只為姊妹情深,捨身相代。”
本指佛教徒犧牲自己的肉體,以表示佛法的大慈大悲的精神。后亦用于為國家、人民和正義事業(yè)而犧牲自己。 陳去病《輯<陸沉叢書>初集竟題首》詩:“誓死肯從窮髮國,舍身齊上斷頭臺?!?/span>
為事物盡力而不惜犧牲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