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贖罪shúzuì
[atone for one's crime] 在基督教的教義中,認為人類有“原罪”,故人生來皆負有罪孽。其后耶穌基督被釘十字架,即代表流其寶血為世人贖罪,使世人免去其原罪;又指以功勞抵免刑責
立功贖罪
⒈ 用錢物贖免罪行。
引《史記·平準書》:“弘羊又請令吏得入粟補官,乃罪人贖罪?!?br/>《舊五代史·唐書·明宗紀》:“權知荊南軍府事高從誨上章首罪,乞修職貢,仍進銀三千兩贖罪?!?br/>明徐光啟《農(nóng)政全書》卷三:“已又招民輸粟補官暨贖罪,而督有司積粟,視州邑大小有差?!?/span>
⒉ 謂用某種實際表現(xiàn)抵銷罪過。
引明湯顯祖《南柯記·朝議》:“斬周弁恐傷駙馬之心,不如免死,立功贖罪。”
巴金《家》二六:“去,他必須到她那里去,去為他自己贖罪?!?/span>
用行動或財物來抵銷罪過或免除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