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猶配享,附祭。
引《新唐書·禮樂志五》:“永徽中,復(fù)以周公為先圣, 孔子為先師, 顏回、左丘明以降皆從祀?!?br/>《元史·祭祀志五》:“皇慶二年六月,以許衡從祀,又以先儒周敦頤、程顥、程頤、張載、邵雍、司馬光、朱熹、張栻、呂祖謙從祀。 至順元年,以漢儒董仲舒從祀?!?br/>清顧炎武《日知錄·從祀》:“周、程、張、朱五子之從祀,定於理宗淳祐元年, 顏、曾、思、孟四子之配享,定於度宗咸淳三年,自此之從,國無異論,士無異習(xí)?!?/span>
⒉ 陪祭。
引南朝梁劉孝威《謝南康王餉牛書》:“從祀甘泉,方無假於丞相。”
《新唐書·禮樂志一》:“又設(shè)祀官及從祀羣官位於東西壝門之外?!?br/>《元史·祭祀志一》:“臣下從祀,冠服歷代所尚,其制不同?!?/span>
附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