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亦作“給予”。使對(duì)方有所得。
引《后漢書·章帝紀(jì)》:“今肥田尚多,未有墾闢。其悉以賦貧民,給與糧種,務(wù)盡地力,勿令游手。”
唐韓愈《順宗實(shí)錄二》:“又貞元中要乳母皆令選寺觀婢以充之,而給與其直?!?br/>清李漁《奈何天·籌餉》:“這等請(qǐng)問邊上的米價(jià),貴賤何如?若有銀子給與邊軍,他還買得出么?”
魯迅《且介亭雜文·拿來主義》:“尼采就自詡過他是太陽,光熱無窮,只是給與,不想取得?!?br/>曹禺《北京人》第一幕:“早年結(jié)婚,身體孱弱,小地方看去,他絕頂聰明,然而他給予人的卻是那么一種沉滯的懶怠之感。”
拿東西給別人。
如:「給與獎(jiǎng)狀」、「給與救濟(j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