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平正允當(dāng)。
引南朝梁沉約《授蕭惠休右仆射詔》:“才學(xué)淹通,識裁詳允?!?br/>唐元稹《元藇杭州刺史等制》:“以藇之理課甄明,以弘度之奏議詳允,以玄亮之學(xué)古從政,以公逵之守道立身,僉命為邦,庶可勝殘而去殺矣?!?br/>《續(xù)資治通鑒·宋太祖乾德元年》:“判大理寺事竇儀等上《重定刑統(tǒng)等書》,詔刊板摹印頒天下。 儀等參酌輕重,時稱詳允。”
⒉ 報準(zhǔn);批準(zhǔn)。
引《晉書·禮志上》:“賀循等所上儀注又未詳允,事竟不行?!?br/>明沉鯨《雙珠記·處分后事》:“你的罪名文書,刑部已詳允下來,及早打點后事。”
清魏象樞《刑科奏疏》:“佔地既經(jīng)詳允,板責(zé)豈是非刑?!?/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