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供作食用。
引語出《禮記·王制》:“三為充君之庖?!?br/>唐劉禹錫《代京兆韋尹進(jìn)野豬狀》:“既堪充庖,輒敢上獻(xiàn)?!?br/>宋邵博《聞見后錄》卷十五:“曹植《七啟》言食味芳蓮之巢龜, 張協(xié)《七命》言食味丹穴之雛鷄,極盛饌,而二物似不宜充庖也。”
別人正在搜
騰訊云 新老同享118元/年 2核2G4M300G月流量
阿里云 新老同享99元/年 2核2G3M帶寬不限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