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詞míngcí
(1)[noun;substantive]
(2) 表示名稱(如人、動物)的詞
(3) 除代詞外,在句子中用作動詞的主語或賓語的詞,或是在獨立結(jié)構(gòu)中表示名稱的詞,或是在聯(lián)系動詞后作表語用的詞
(好工具)名詞(英語:noun,縮寫n.),是詞類的一種,屬于實詞。它表示人、事、物、地點或抽象概念的統(tǒng)一名稱。它分為專有名詞和普通名詞。在英語中,名詞的格有3種:主格、賓格、所有格。其中個體名詞表示某類人或東西中的個體,如girl(女孩)等;集體名詞表示若干個個體組成的集合體,如audience(觀眾,聽眾)等;物質(zhì)名詞表示無法分為個體的實物,如water水等;抽象名詞表示動作、狀態(tài)、品質(zhì)、感情等抽象概念,如work(工作),happiness幸福等。對于普通名詞來說,可分為可數(shù)名詞和不可數(shù)名詞。查看百科
表示人、地、事、物等名稱的詞,如王陽明、臺北、教育、樹木等。分專有名詞、普通名詞二種;或分具體名詞、抽象名詞二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