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整理訂正。
引魯迅《集外集拾遺·<勁草>譯本序》:“爰加厘訂,使益近于信達?!?/span>
⒉ 制訂。
引鄒韜奮《三十年前的民主運動》:“﹝梁任公﹞對立憲加緊活動,提出四項政綱,即……(二)厘訂法律,鞏固司法權(quán)的獨立。”
整理訂定。 《清史稿·時憲志一》:“﹝湯若望﹞言:‘臣於明崇禎二年來京,曾依西洋新法釐訂舊歷。’”
清趙克宜《重訂增補<類腋>凡例》:“姚氏原書諸未盡善之處,既為詳加釐訂,新增者成於鋒鏑之餘,疵顈在所難免?!?br/>朱自清《論國語教育》:“陸先生是主張‘整理國字’使之合理化,科學(xué)化,統(tǒng)一化,正確化,非從速釐訂標(biāo)準(zhǔn)字不可。”
整理訂定。如:「厘訂新規(guī)章,是今后新生活的首要目標(biāo)?!挂沧鳌咐宥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