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節(jié)értóngjié
(1)[Children’s Day]
(2) 六月一日
(3) 全世界新教教會遵守的特別日(通常在6月的第二個星期日),伴有為兒童祈禱活動
國際兒童節(jié)(又稱兒童節(jié),International Children's Day)定于每年的6月1日。為了悼念1942年6月10日的利迪策慘案和全世界所有在戰(zhàn)爭中死難的兒童,反對虐殺和毒害兒童,以及保障兒童權(quán)利。1949年11月,國際民主婦女聯(lián)合會在莫斯科舉行理事會議,中國和其他國家的代表憤怒地揭露了帝國主義分子和各國反動派殘殺、毒害兒童的罪行。會議決定以每年的6月1日為國際兒童節(jié)。它是為了保障世界各國兒童的生存權(quán)、保健權(quán)和受教育權(quán),撫養(yǎng)權(quán),為了改善兒童的生活,為了反對虐殺兒童和毒害兒童而設(shè)立的節(jié)日。世界上許多國家都將6月1日定為兒童的節(jié)日。查看百科
為兒童特別制訂的紀(jì)念日,借以鼓勵兒童,并喚起社會注意兒童事業(yè)。西元一九二五年,國際兒童幸福促進(jìn)會首倡,各國多響應(yīng)實行。民國二十年,我國政府公布,定四月四日為兒童節(jié)。